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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909-2019 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 信息反馈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 U06 (船舶工艺) 信息反馈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01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通用标准) 信息反馈

适用范围: {[5]}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配套、安装、接地、进线、线芯处理及接线等工艺。本标准适用于钢质船舶(包括油船)一般电气设备的安装,不适用于无线电设备、导航设备及其他特种设备的特殊安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B7Z89电线电缆冷压连接技术条件CB381进线托线板CB#394冷压电缆接头CB/T3908船舶电缆敷设工艺CB/T3667.3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附件第3部分:接地件CB/T3667.4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附件第4部分:电气设备安装件CB/T3667.5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附件第5部分:灯架及其附件《钢质海船入级建造规范》中国船级社2015版3设备的配套3.1按照设备配套明细表或施工用图样(布置图、装配图等)进行领料配套。所有电气设备应有制造厂产品合格证。按船检部门规定需经船检检验认可的重要设备,应具有船检检验合格证或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并注意出厂年限,若超过设备保用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办理。3.2核对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尺寸,并检查设备有无缺损,必要时应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设备及其保护元件的动作正确性,宜在装船前预先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整定。3.3检查设备填料函的数量和内径,应与设备完工图要求一致。3.4按照配套明细表或有关图样,配齐及装好设备的安装底脚(或支架)、减振器及接地附件,其要求见第7章?第10章。3.5按照配套明细表或有关图样装好设备的识别铭牌,对具有内部接线的设备,应配齐必要的电路图或配电系统的插片(贴片挂图)图。3.6对于航行灯、强光灯等使用插接电源的电气设备,应预先接好外接电缆及插头。额定电压超过50V的设备,应配用具有接地极的插头。3.7设备做好保护(防护)措施(防火、水、灰等)后,配套好的电气设备,应按施工区域存放,并防止碰伤和损坏。存放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并满足设备厂的保护要求。4设备安装基本工艺要求4.1设备安装时应考虑安全及便于使用、维修,安装场所有足够的照明,并通风良好。4.2设备安装时不应破坏舱壁或甲板原有的防护性能及强度。在水密的舱壁、甲板、甲板室的露天外围壁上,不应钻孔,应以螺钉紧固电气设备。4.3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设计水线以下的船体外板上。4.4在易燃、易爆舱室,例如蓄电池室、油漆间、煤舱等处,除该处必须的防爆设备外,不应安装其他电气设备。在蒸汽易于积聚的地方,除该处必须的防水设备外,不应安装其他电气设备。4.5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型式,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建造规范》规定的防护等级的最低要求。4.6舱室的封闭板内不应安装电气设备。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箱)可安装在便于开启的封闭板内,并应有明显的开启标志。4.7电气设备不应贴近油舱、油柜或双层底、储油舱等的外壁表面安装,若必须安装时,则设备与此类舱壁表面之间,应至少有50mm的距离;但工作时能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例如各类电阻器)不应安装。4.8安装场所若有剧烈振动,并影响设备正常、可靠工作时,设备的安装应设有减振器。4.9露天甲板上安装的电气设备,宜配有防护罩或箱。4.10当非铝合金设备支架安装在铝质轻围壁上时,中间应用绝缘衬垫(例如橡胶布、涂有白漆的帆布等)隔开,以防直接接触,引起电解腐蚀。4.11调节电阻、起动电阻、充电电阻、电热器具以及其他工作时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应尽量远离易燃物体和其他设备安装。当设备外壳温度超过8〇°C时,应加防护网或在布置上予以适当安排,以防工作人员偶然触及而灼伤。4.12设备的安装应整齐无歪斜现象,并应不影响设备原有防护及工作性能,也不应使设备箱体受力而变形。4.13设备的安装均应是可拆卸的,其紧固及连接应牢固,并有防止受振动而松脱的装置,详见第7、第8章。4.14除下列情况外,电气设备平时不带电而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易于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应予以接地:a)工作电压不超过50V的设备,对交流此项电压均为方根值,且不得使用自偶变压器取得此项电压;b)由只供一个用电设备的专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50V的设备;c)按双重绝缘原理制造的设备;d).为防止轴电流的电机绝缘轴承庳。、,…4.15电缆线芯的接线端头,应设有清晰而耐久的标记,该标记应与设备接线柱及电路图标记的方向一致。4.16设备的安装施工,应在船体矫正结束、设备基座及隐蔽部位涂装完成后进行。5电气设备安装附加要求5.1电机5.1.1发电机组安装时,其转轴应与船舶艏艉线平行,其他卧式电机也应尽量使转轴与艏艉线平行。立式电机的转轴应与船舶水线平面垂直。5.1.2电机的安装部位应留足够空间,以便拆装、检查及维修。5.1.3电机与拖动机械宜有共同的底座。 信息反馈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反馈
发布日期: 2019/05/02 信息反馈
实施日期: 2019/11/01 信息反馈
全文语种: 中文 信息反馈
全文页数: 32 页 信息反馈
有无馆藏: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
提出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信息反馈
起  草  人: 杭俊秋   曾永强   刘随新   倪克俭   吴建高   严青   严晨刚   朱秀芳   信息反馈
起草单位: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信息反馈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造船工艺分技术委员会 信息反馈
附录
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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