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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4494-2019 船用锻钢件 信息反馈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 U05 (船舶用材料及其检验方法) 信息反馈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05 (造船用材料和零件) 信息反馈

适用范围: {[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锻钢件(以下简称锻件)的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及合格证书等。本标准适用于船体结构用、轴系与机械结构用碳钢/碳锰钢与合金钢的锻钢件的设计、制造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公差GB/T223,5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测定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1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碳酸钠分离一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GB/T223.26钢铁及合金钼含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5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GB/T223.5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223.59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铋磷钼蓝分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GB/T223.6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223.6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含硫量GB/T223.69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3077合金结构钢GB/T胳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34000-2016中国造船质量标准3制造3.1冶金及锻造3.1.1锻件采用镇静钢锻制方式。3.1.2锻造使用的钢还应有擦炼炉号和合格的化学成分。若钢坯为外购,则还应附有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合格证书。对超出本标准规定的其他有关钢坯验收要求,由供需双方议定。3.1.3钢锭或钢坯锻造前不应有夹杂渣、气孔、裂纹等缺陷。所有缺陷均应在锻造前清除干净,并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1.4除非另有规定,锻造工艺由供方决定。3.2热处理3.2.1凡含碳量大于0.25%的碳钢、碳锰钢、合金钢锻件经热锻后应进行锻后热处理。3.2.2所有热加工宜在最终热处理之前完成。3.2.3锻件应保留载明所采用的热处理炉、炉料批号、处理日期、保温温度与时间等信息的热处理记录。3.2.4合金钢锻件热处理工艺由供方决定。除非另有规定,碳钢和碳锰钢锻件应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热处理:a)完全退火;b)正火;,c)正火+回火(回火温度应不低于550°C);?,d)淬火+回火(回火温度应不低于550°C)。3.2.5对抗拉强度大于700MPa的锻件,应进行淬火+回火处理3.3缺陷修补3.3.1锻件非加工表面的缺陷,允许采用凿削或磨光方法清除,消除缺陷深度应不超过该部分的下偏差(单面),并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证实该缺陷已被清除。3.3.2锻件不宜进行焊补修整。除曲轴锻件外,经有关部门同意,对锻件上的低应力区域的小缺陷可进行焊补修整。但应将焊补与焊后热处理工艺及检查程序提交有关部门认可。出厂时,应将缺陷及修补情况作为合格证书的文件提交订购方。3.3.3若锻件在最终热处理后,再进行局部加热进行热矫直或冷矫直,则应再进行消除残余应力的热处理。4要求4.1化学成分4.1.1船体结构用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信息反馈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反馈
发布日期: 2019/05/02 信息反馈
实施日期: 2019/11/01 信息反馈
全文语种: 中文 信息反馈
全文页数: 17 页 信息反馈
有无馆藏: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
起  草  人: 刘海斌   王大浩   黄丽红   詹志博   信息反馈
起草单位: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反馈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用材料应用工艺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4) 信息反馈
附录
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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