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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87.2-201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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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分类号: Z70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信息反馈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50 (回收) 信息反馈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冶炼渣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冶炼渣的进口管理。

海关商品编号 固体废物名称
2618001001 主要含锰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含猛量大于25%(包括熔渣砂)
2619000010 轧钢产生的氧化皮
2619000030 含铁量大于80%的治炼钢铁产生的渣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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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信息反馈
发布日期: 2017/12/29 信息反馈
实施日期: 2018/03/01 信息反馈
作废日期: 2021/01/01 信息反馈
全文语种: 中文 信息反馈
全文页数: 5 页 信息反馈
有无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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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宄院 信息反馈
附录
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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