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42-2008 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信息反馈
中国标准分类号: P25 (混凝土结构工程) 信息反馈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和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设计、施工及验收。采用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混凝土结构前,应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进行结构可靠性鉴定。当与结构抗震加固结合进行时,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抗震能力鉴定。采用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4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采用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的混凝土结构,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 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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