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信息反馈
中国标准分类号: T26 (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信息反馈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Ⅰ部分:将要安装到N2、N3、O3和O4类车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第Ⅱ部分:安装了复合本标准第Ⅰ部分要求的后下部防护装置N2、N3、O3和O4类车辆;第Ⅲ部分:安装了没有按照本标准第Ⅰ部分进行检验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N2、N3、O3和O4类车辆,或其组成部件被设计成具有后下部防护功能或装备了其他具有后下部防护功能的部件的N2、N3、O3和O4类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半挂牵引车;—为搬运无法分段的长货物而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特殊用途车,如运输木材、钢材棒料等货物的车辆;—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如果M1和N1类车辆与本标准1.1中涉及的车辆发生碰撞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以防止发生钻撞。 信息反馈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Ⅰ部分:将要安装到N2、N3、O3和O4类车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第Ⅱ部分:安装了复合本标准第Ⅰ部分要求的后下部防护装置N2、N3、O3和O4类车辆;第Ⅲ部分:安装了没有按照本标准第Ⅰ部分进行检验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N2、N3、O3和O4类车辆,或其组成部件被设计成具有后下部防护功能或装备了其他具有后下部防护功能的部件的N2、N3、O3和O4类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半挂牵引车;—为搬运无法分段的长货物而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特殊用途车,如运输木材、钢材棒料等货物的车辆;—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如果M1和N1类车辆与本标准1.1中涉及的车辆发生碰撞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以防止发生钻撞。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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