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23号

2021-06-03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
 
本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3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07/t20210702_844058.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21-06-03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