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23项卫生健康标准的通告
我委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论,23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020年6月27日
来源: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d234022cf8ae4e8e8703283c4eb601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