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年第29号

2020-05-15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 1130-2020)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2020)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2020)
 
四、《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
 
以上标准自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5月15日

来源: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05/t20200518_779682.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2020-05-15
2020-08-15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2020-05-15
2020-08-15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2020-05-15
2020-08-15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
2020-05-15
20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