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巾及床上用品标准8月1日起执行

        8月1日开始,2项纺织品国家标准即将实施,不仅围巾、披肩生产从此有了标准,同时床上用品的“绗缝制品”也有了新规定,如增加了“阻燃性”等。 

        床上用品有新标准

        据介绍,2006年3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绗缝制品》、《围巾、披肩》纺织行业标准,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不但按照不同的产品等级有明确、量化的指标,并且增加了安全、环保方面如甲醛、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等考核指标,突出了国家强制性安全指标考核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在理化性能上,新标准还增加了对绗缝制品阻燃性能上的要求。各项相关指标的要求直接与国外先进标准接轨,使新标准的技术水平跃升至新台阶。 

        新发布的标准《围巾、披肩》,就产品外观质量和理化性能的技术指标作了相应规定。外观质量包括成品的规格、色差、外观疵点、缝制要求等内容。而理化性能的考核项目重点突出了国家强制性安全指标,即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异味。

        不按标准生产将视为不合格

        深圳市纤维纺织检验所所长指出,新颁布的两项标准为国家执行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进行相关贸易的技术依据,也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国家相关的抽检也将以此为依据,所以企业应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 

        据统计,深圳是服装、床上用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共有几千家服装生产企业,其中大部分都有配套产品围巾和披肩生产,床上用品的生产企业在200家以上,新标准的实施将对深企产生极大影响。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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