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附件四个部分。其中,提出了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等总体目标;在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负责统筹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基础性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还提出,20256月底前,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性标准体系,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实施;对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8日表示,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众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涉及较多公众利益。尽早建立健全基础性标准体系对于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更好维护公众利益非常必要。


与此同时,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基础相对较好,有条件、有能力在本所已有政策、程序、标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于20256月底前普遍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性标准体系。


负责人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行业发展总体向好,但也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各分支机构之间、各项目组之间管理和服务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导致事务所内部执业质量良莠不齐,事务所大而不强,特别是服务大型客户能力不强、高端服务能力不强、全球网络服务能力不强,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抓手。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X8SP8Is0A5ifnyLR1-alkg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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