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旅游业国家标准2月1日实施


21日起,《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两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原有《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于2011年实施,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修订,2022年完成修订并于同年7月发布。新版标准优化了章节设置,将“一般条件”章节拆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条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条件”两章,使国家级与省级旅游度假区条款分置,突出了各自的标准条件,划分依据更清晰。新版标准适应新时代旅游度假区发展需求,有利于推动旅游度假区高质量供给、促进度假消费升级。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前身为旅游行业标准,从2017年至今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早版本为《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替代原有行业标准;2022年,国家标准委公布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标志着该标准由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该标准对等级划分要求更加明确,其中丙级为普通型民宿、乙级为品质型民宿、甲级为标杆型民宿。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8r5zAxS4YK3tGRoQARwW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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