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项!湖州发布这项标准

7月12日上午,湖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首项《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通过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监管指标,为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标准指引。

图片据悉,湖州市《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是在长兴县县级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市人大、市财政预算绩效监督管理集成创新成果,经过30多轮次的修改、论证、完善最终形成的。《规范》规定了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具体要求、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内容,适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绩效监督管理。

《规范》的出台是湖州市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坚持标准化赋能、全周期赋能,着力打造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湖州样本”的创新性举措;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提质增效的突破性举措;是推动真正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老百姓管好“钱袋子”的革命性举措。

《规范》把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作为“一件事”来统筹谋划,通过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结果应用机制、第三方参与机制、责任约束机制,实现了党委、人大、政府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有机融合。首次了明确乡镇财政整体评价指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评估流程,破解预算绩效管理的难点痛点。对应预算绩效管理的所有环节,率先构建了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指标体系,使人大预算绩效监督有了有力抓手和有效工具。通过“管理+监督”的深度融合,构建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闭环,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监督管理能级,着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有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为确保《规范》的顺利施行,下一步,湖州市人大财经委和湖州市财政局将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学习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配套建设;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动落地见效。以此为基础,湖州市将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数字化改革,实现以标准赋能推动数字赋能,以数字赋能巩固标准赋能,推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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