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跨区域推进联合执法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意见,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针对侵权假冒跨区域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京津冀、京沪冀等十二省(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跨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农业、海关、版权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密切衔接配合。强化对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高知名度商标和高价值专利的信息沟通、风险研判和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传递、案件移送的无缝衔接,增强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对网络购物、进出口领域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协作,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提供的侵犯知识产权线索,做好涉案信息检查、相关证据固定等工作,实现精准监管。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保障权利人在案件查处中的知情权。

推进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全国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试点建设,构建针对电商平台、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来源:http://scjg.hebei.gov.cn/info/42842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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