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219-2019《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颁布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归口管理并组织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机械科协研究总院等单位共同研制的GB/T38219-2019《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已于2019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2020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当前,我国大气环境高浓度污染发生频率之高,影响范围之大,污染程度之重,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特别是过去单一的煤烟型污染已转变为煤烟型与光化学污染并存的复合型污染,PM2.5及其前体物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等的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亟需加强防控力度。在烟气脱硝领域,烟气脱硝催化剂现阶段生产需求量大,而针对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的烟气脱硝催化剂产品质量却良莠不齐,缺乏对烟气脱硝检测的统一技术规范,阻碍了催化剂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GB/T38219-2019《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为国内首次制定。标准规定了燃煤、燃油、燃气、垃圾和生物质燃烧等产生的烟气中氮氧化物净化所采用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催化剂的术语和定义、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测试装置。标准在考量国内催化剂主要性能指标时,综合考虑了生产企业的能力和用户利益,结合国际学术界使用的先进科学表征手段,从几何特性,理化性能及工艺参数等多方面选取对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生产和运行最具影响的关键因素作为评价指标,充分体现了标准在评价方法和评价技术上的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适用于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采用的蜂窝式、平板式、三叶草形催化剂(含新催化剂、使用过的催化剂和再生催化剂)的检测,波纹式、颗粒状催化剂等可参照执行。GB/T38219-2019《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以国家现有《环保法》为基础,与《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保持一致,以强制性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制为参照目标,并充分考虑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标准的颁布实施,既可满足生产厂家及客户性能需求的对接,形成标准化的检测流程,也将有效解决目前同类标准间重复甚至矛盾的现状,全面提升我国烟气脱硝催化剂的整体生产质量,有利于实现“十三五”期间对氮氧化物排放的有效控制。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