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有效保障行政执法合法性,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河北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要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中心,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条主线,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强化监督,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编制完善企业登记注册、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行政处罚等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以及行政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并统一在机关门户网站和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规范事中公开,明确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必要的行政执法文书等;加强事后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网站上对外公示。通过执法信息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透明度,增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制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和执法文书使用指南;规范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需要进行音像记录。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规定,明确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等情形,列入法制审核范围,重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权限等相关内容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市场监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来源:http://scjg.hebei.gov.cn/info/13176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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