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渠道可以从哪里获悉?

2023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公布《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否只能通过单一渠道呢?根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办法》第三十三条提到,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xkOoxvfv5wRtDZjgnY_5BA)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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