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搭车收取不合理费用么?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那么,从企业反映和监管部门执法的情况来看,有哪些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情况。其中提到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借助行政权力,强制入会、强制培训并收取费用。如有的行业协会商会接受政府部门委托为企业开展服务的时候,要求企业必须加入协会,并收取费用。二是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如有的协会商会没有按照“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时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的要求,制定对会员免费的基本服务项目,从而使会员在缴纳会费后应享受的免费服务无从落实,政策落地还差最后一公里。三是利用协会商会的职责权限,搭车收取一些不合理费用。按照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制定团体标准,但有的协会商会将制定团体标准的工作交给第三方公司,这些公司以缴纳费用可以获得团体标准署名权的名义,向企业收取高额赞助费,有的公司收取费用高达两百多万元,严重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遇到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lUEURoIXfoSBRTCTLxj6yw)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