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化妆品成分?


根据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那么,怎样理解全部成分的含义呢?化妆品成分是指生产过程中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为了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微量稳定剂、防腐剂、抗氧剂等成分,虽然在产品配方中应当进行填报,但不属于化妆品成分的范畴,可以不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有专家认为,对哪些指标属于公开范围需要明确以便实际操作。(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yswd6hKyehOUDONawQ75-A)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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